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半期检查的通知
为了更好的开展好本学期的教学工作,现计划从4月13日开始,开展半期检查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:
2.全校所有专、兼职教师(含校内行政兼课(包括工信)、聘用老师,请专业系(部)提醒兼课教师上交资料);请行政兼课、校外聘用教师按要求填报、上交资料给开课专业系(部)。
第一阶段为4月13日-4月19日,教师填报及系(部)全面检查;
第二阶段为教工部,根据系(部)检查情况进行全体老师抽(核)查4月20日-4月25日。
7.请各位老师、各专业系(部)认真对待,不按要求填写,不按时上交的将纳入系(部)学期教学资料考评中,严重滞后马虎的将给予教学相关制度处理。
8.4月20日教工部将对各系部检查结果进行平台检查和系(部)纸质抽查。
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半期检查的通知.docx
环境工程系半期检查表(2).xlsx
机电工程系半期检查表(2).xlsx
基础教育部半期检查表(2).xlsx
建筑工程系半期检查表(2).xlsx
交通运输系半期检查表(2).xlsx
现代服务系半期检查表(2).xlsx
信息技术系半期检查表(2).xlsx